政府投资审计具有审计内容繁杂、涉及审计对象多、需要特殊的专业相关知识等特点。尤其基层审计机关在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中确实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投资审计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涉及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验收、运营管理等多个环节,涉及政府部门、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使用单位等多个主体。而旗县审计局的审计力量明显不足。一方面,投资审计人员数量少且专业相关知识、技能方面欠缺。另一方面,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资源、设备、平台、资金支持等方面薄弱。
审计标准仍要进一步统一,缺乏统一的遵循和参照,影响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投资效益评价标准、方法和指标还没形成统一的体系和规范,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影响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政府投资审计的程序还不够规范和完善,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在审计范围、对象、内容和时机方面还没形成统一的制度和规定,影响审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政府投资审计是对政府部门、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使用单位等多个主体的一种监督,这种关系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导致政府投资审计在关系上会面临一些紧张和困难。尤其政府投资审计涉及的信息量大、信息类型多,在获取和处理政府投资审计的信息时,往往会遇到困难,导致缺乏充分和准确的审计证据。而且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的责任主体多、责任内容杂,政府投资审计在确定和追究政府投资项目的责任时,往往遇到被审计对象的推诿、转嫁等情况。
一是加强审计人员的培养。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政府投资审计的相关培训和考核,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和能力。二是优化组织架构,合理分配审计人员的工作和职责,确保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人员力量。
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标准和规范,明确政府投资审计的原则和要求,统一政府投资审计的依据和准绳。制定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程序和方法,明确政府投资审计的步骤、方式和方法。
加强与政府部门、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使用单位等多个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处理好与被审计对象之间的关系,保持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对象之间的合作和对立的平衡,保证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性。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信息平台和系统,及时获取和处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保证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是明确政府投资审计监督的职能职责,落实审计权力和责任,依法合理运用和执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保证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三是加强责任界定和追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审计的责任追究体系和机制,准确确定和追究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责任,保证公正性和公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