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村务监督促进村民自治有效健康运作_安博体育登录入口_安博体育最新登录地址-安博官网APP入口
晋城市村务监督促进村民自治有效健康运作
发布时间: 2024-05-18来源:安博体育登录入口

  在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山西省晋城市在选出村委会成员后,依法推进了村务监督机构组织人员的选举。在选举过程中,坚持严格程序,做到五个步骤一个都不少,坚决不走样,力求把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从推荐提名到集体酝酿、审查把关、张榜公示、组织选举都务求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选举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是党员,并明白准确地提出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和会计及他们的配偶、子女、直系亲属以及与他们有近姻亲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均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目前,全市219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村均由3—5人组成;共设主任2192人、委员6576人;其中党员2497人、群众6271人;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共有女性委员1449人,占16.5%;在文化结构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的102人,占1.2%;高中(中专)文化的2221人,占25.3%;初中及以下文化的6445人,占73.5%。

  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发挥作用,下发了《晋城市村务监督管理办法》,坚持责权利相结合,明确职责权限、方法步骤,促进规范运行。一是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三项基本职责: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村委会的职责履行;收集和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确定村务监督机构四项权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重大会议,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文件资料,享有知情权;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和村务事项开展询问质询,享有质询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事前审核,享有审核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享有建议权。三是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四项义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带头遵守村规民约。通过明确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责、权利、义务,找准村务监督机构的定位,确保村务监督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为推动村务监督规范运作,明确村务监督六项主要内容:一是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依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二是对村务公开的监督,事先对村务公开事项做审查。三是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订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核检查。四是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反映。五是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对支农资金物资的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补助对象确定以及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低保申领等做监督,六是对村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做监督。对性质严重的要及时向乡镇反映。

  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的程序,要求“四步走”。一是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二是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联的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三是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有效地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四是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通过内容的细化和程序的规定,推进村务监督工作规范运作。

  为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的发挥作用,取得实效,晋城市从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入手,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实行每月例会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决定有关事项,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决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二是建立村务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议,研判和梳理村务、财务等情况,及时有效地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三是实行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一定的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建立培训教育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五是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台账列为村务档案,以备查阅。六是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受到阻挠无法正常工作时,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要及时协调和处理。七是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追究责任。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使群众监督村务有了主心骨,提高了群众的参与监督意识,调动村民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及监督的积极性,实际做到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权力运行群众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是群众自治性组织,也是乡镇纪委在村一级的工作延伸,是乡镇纪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通过对村务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发生。近年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干部审计、村基建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督,把住了重大事项关口,有效防范了问题发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职,进一步畅通了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使村“两委”能及时与群众做沟通交流,把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