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查询其信用记录,并打印留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 至 2024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下载所含格式(*.ZZZF格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方式:凭CA锁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磋商文件。按照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供应商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锁后,才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锁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在线办理。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线,技术上的支持咨询电线元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中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或未按规定递交/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加密上传;
1.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1.3各供应商需使用本单位CA锁(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不见面方式解密。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2.1根据“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不见面开标服务的通知()”第(一)条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有关的资料原件做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
2.2所有供应商应提前6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2.3所有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从始至终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3.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5.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郑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交金额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计费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