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各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和各学校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规划;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和教育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和管理办法;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体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各学校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收费标准的执行;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管理民办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办学体制、激励机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设置等审核、报批、审批工作。
(五)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六)统筹全县竞技体育改革发展,管理业余训练和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全县青少年体育改革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级体育赛事。
(七)制定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教师资格等其它社会考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中小学、学前学生学籍。
(八)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和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教育体育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
(九)指导教育督导和评估,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教育职责和学校的工作做监督、检查、评估。
(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防艾教育;指导全县青少年科技活动和校外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并做好各类应急预案及安全演练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负责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管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教练员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
(十三)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社团、协会组织。
(十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监督体育运动中的赛风赛纪和反工作。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教育督导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监督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件、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宣传和新闻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信息编发、报刊征订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的政务服务改革、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做督查;负责县级督学的聘任、管理及教育督导人员培训;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办学情况做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组织并且开展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组织协育专项督导检查;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通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校财局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计划、财务、经费、收费、统计、审计管理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承担经费统计工作;审核汇总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检查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各学校总务主任、财务专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工资统计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及学校财政供养系统的汇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及审核(发放)教职工工资及“三免一补”经费的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各学校布局建设规划;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老干部工作;指导推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招聘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教练员资格认定、调配和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人事档案,各类人事报表填报;负责各类评先推优的推荐、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四)教育股(德育股)。负责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与民办教育;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督促落实基础教育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监督和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及督促学校落实控辍保学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开展评价与管理;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小幼教育目标责任书的拟制、签订、管理和考核;负责中小学、学前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各类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承担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青少年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民间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和校园文化建设;负责学校、学生(运动员)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配合并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非法组织人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
(五)体育股。贯彻落实体育事业的政策和规定,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体育事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培训、报批各项等级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职工、农民、少数民族、老年人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协调并指导体育竞赛活动、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划和县少体校、传统项目学校的业余训练;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各项体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体育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体育场馆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
(六)党建办公室。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县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的组织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小学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培训和管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及工会、妇女和教代会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史志的编纂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行风建设、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评议工作;协助查处教育体育系统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违纪案件。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绕: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和县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联系秀山街道办事处教育体育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陈申力: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学校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招聘、教师调配、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工作;负责人事类考核和评优推荐工作;负责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2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普通高校、中专、成人高校、普通高中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负责征兵工作;负责民族团结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与民办教育;负责扫盲、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子女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及督促学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民办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开展评价与管理;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学习管理机关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工作。分管局人事股、通海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教育股、教师进修学校。联系河西镇教育体育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星瑜: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与安排;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年鉴编纂和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内部采购、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森林防火、路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负责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家庭教育、民间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并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内非法组织人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反恐、消防、食品安全、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学校安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事故应急处置及安全演练;负责“扫黄打非”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工作和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检查和业务指导;负责协调和管理县教育体育局的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负责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承担经费统计工作;审核汇总体育彩票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检查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教育体育收费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类社会普查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总务主任、财务专员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工资统计发放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及学校财政供养系统的汇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收费标准,审核(发放)教职工工资及“三免一补”经费的管理办法。分管办公室、德育股、校园安全管理中心、计财股、行政审批股。联系杨广镇教育体育工作。
副局长 李红波: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学校教学业务的管理、指导、检查、评估工4作;指导各基层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实施教研教改、课程改革等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研成果的汇集、评选和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电化教学及现代教育技术的推广普及,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电教、仪器、图书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材、教辅读物的征订;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分管县教科所。联系四街镇教育体育工作。
副局长 王继彬: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发展规划工作;负责学校建设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勤工俭学、校舍安全、地质灾害工作;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做好建筑项目批复、地勘、设计、消防、工程招标、施工、验收、质检、备案、审计及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创新型县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经济倍增长等工作。负责学校和社会体育工作,管理学校和群众体育赛事,指导开展学生、职工、农村、少数民族、老年人、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负责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培训、报批各项等级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制定全县体育竞赛计划、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划,组织协调并指导体育竞赛活动、县少体校、传统项目学校的业余训练;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和赛风赛纪工作;督促指导全县体育运动和体育经营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负责拟定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各项体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制定全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全县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体育标准化工作;负责体育场馆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情况做督导,作出督导结论,提出奖惩建议或者其它处理解决的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进行督导;组织协调专项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出详细的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河长制工作。分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督导室、体育股、少体校。联系老体协、纳古镇、兴蒙教育体育工作。
党组成员 储美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的宣传、落实、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困难学生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学前生均公用经费管理工作;负责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及相关贷后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面向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助学金,配合各单位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工会、教代会工作;负责妇联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负责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所联系碧溪社区的工作。分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含营养办)、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工会、妇联。联系九龙街道办事处教育体育工作。
教育工委委员 姚敏:协助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的组织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各中小学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监督、培训、管理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组织史志的编纂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意识形态、行风建设、统一战线、党风党纪教育、评议工作;负责查处或协助查处教育体育系统学校、党员干部、教职工违纪案件;统筹教育宣传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联系里山乡、高大乡教育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