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所自2016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与公司及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未构成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及内部控制状况做审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2023年度为35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2023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项目合伙人李波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曹爱民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波女士和姚康波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拟支付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9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提供的资料做审核及专业判断,并对希格玛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做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希格玛有着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希格玛已连续8年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在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因连续聘用希格玛已满8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结合该所审计服务质量评价,并征询了相关单位意见,均无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总经理助理,1998年9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2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4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曹爱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34份。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姚康波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2020年3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3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8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2份,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通知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登记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508号西影大厦3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合乎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合乎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对于个人股东,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法人股东,由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10”,投票简称为“西旅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明显的变化
2016年12月8日,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物业管理分公司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整体改造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公司解放路202号房产征收事项签署《货币补偿协议》,征收补偿金额总计2,400万元人民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12月27日,按协议约定公司收到征收人首期货币补偿款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元)。截止披露日,由于公司所征收区域正式确立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主办方发生变化,相关各项工作还需协调解决,公司暂无法按照此前协议约定期限收到剩余款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3名列席。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2024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内容详见2024年8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