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约束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等有关各方的重要文件。审计主要内容:合同的条款是否完整,是不是满足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和方式;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价款结算办法;违约情形与违约金支付办法。
二是履约保函审计。履约保函是约束承包人在整个合同期内全面履行合同的重要文件。审计主要内容:是否在正式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了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内容是否完整、符合“投标保函格式”要求;保额是不是达到合同价的比例;保函的有效期是不是满足规定。
三是工程预付款审计。工程预付款审计是保证预付款的安全,促进工程按期开工建设的重要环节。审计主要内容:合同是否签订,承包人是否提交了预付款保函;预付款的支付是不是满足规定程序;工程预付款的总额是不是满足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后是否按规定扣回。
四是工程进度款支付审计。工程进度款支付审计是防止错误,控制和节约投资,促使各方严格执行合同的重要环节。审计主要内容:承包人是否提交了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分解是不是合理,是否经监理审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是不是满足规定;已完成工作量的计量是否准确;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是不是满足约定,有无超比例超进度付款;进度款的支付是否扣除了应扣的预付款等,是否提交了发票;工程进度是不是满足工期计划的要求,有无违约;违约金是否按规定扣抵;工程进度付款证书中的错、漏或重复有无及时修正。
五是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的审计。审计主要内容:有没有经确认的工程完工结算资料,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结论,承包人是否按规定开具了包括质量保证金在内的全部价款完税发票,是否按规定和合同约定扣留了质量保证金。
六是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会计核算应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建设资金的拨付、结算和投资完成情况。审计主要内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银行开户、货币资金管理是否合规;建设成本和财务收支核算是否真实、合法;基建收入来源、分配与使用是否真实合法;结余资金的使用与分配是否合规;别的需要审计监督的事项。
七是竣工决算审计。审计主要内容:工程完工后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是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是否按规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辛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