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动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水利行业管理重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水资源(含地表水和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市水资源总体设计、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定全市和跨县区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状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并且开展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设计、重大建设项目等有关水资源及防洪、抗旱、节水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文水资源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并且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水库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相关工作。
5.承担广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洪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信息化建设工作。
6.承担全市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负责组织审批和编制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指导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河湖水系连通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堤防建设和管理。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综合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重大水事案件查处和跨区域的执法;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水利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组织并且开展水利行业相关法律和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有关水利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市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负责市栖凤湖水位调蓄、河道治“四乱”、堤防设施维护及安全巡查等事务工作。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鱼洞河、老鹰嘴、雷家河、曲河、双峡湖、大沟、禾丰等骨干水源工程,全力开展亭子口灌区、武引二期灌区建设,推动形成广元现代水网体系。深化全市各类水利项目储备工作,确保项目储备保持在100个以上,总投资规模700亿元以上。二是做好城乡供水保障。以乡村水务试点为抓手,采取“适当新建、连通扩能、补充分散”等方式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快速推进东方红、紫云、文家角、龙王潭、四槽沟等水库灌区改造,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实施水美新村提质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水旅融合型、水生态保护型、水文化传承型水美新村。三是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全面夯实防汛责任、预案编制、物资准备、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等关键环节,牢牢把握防汛减灾主动权。坚持动态完善水量调度预案和抗旱保供水预案,统筹做好今冬明春蓄水保供工作。四是做好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强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治,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积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完成1个县区的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快速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巩固旺苍县木门镇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创建成果。五是做好水利水电移民管理。统筹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老鹰嘴、罐子坝等水库移民安置规划,抓好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在建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完成八庙沟水电站移民安置截流验收、曲河水库移民安置蓄水验收,稳步推进亭子口水利枢纽、苍溪航电、沙溪航电等移民安置竣工验收。创新移民后扶管理模式,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全力推动库区移民稳定发展。六是做好水利行业自身建设。坚持依法治水管水,持续开展水利“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水利综合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统筹做好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智慧水利”建设、水利投融资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慢慢地增加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向纵深发展。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892.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30.43万元,同口径增加330.43万元,根本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项目收支增加。
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收入预189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61万元,占100%。
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92.6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0.43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330.43万元,根本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项目收支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2.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1万元、农林水支出160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02万元。
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92.6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31.29万元,根本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项目收支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3万元,占7.11%;卫生健康支出45.21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1601.86万元,占84.64%;住房保障支出111.02万元,占5.86%。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7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5.2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87.6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68.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3年预算数为75.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防汛业务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9.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7.1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0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8.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1.71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06.73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广元市水利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4辆。
(三)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等工作。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五)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2023年,广元市水利局及下属参公事业及事业单位等7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6.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1万元,上升1.53%。根本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3年,广元市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办公设施设备采购(空调5台)。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水利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水利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资源节约、监管、配置、调度、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和移民支出(项):反映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